心急如焚的家属,信誓旦旦的能人,一场看似稳妥的幕后操作,最终却落得人财两空的结局。
“我认识一个大哥特别有能力,只要钱到位,半个月准保把你老公‘捞’出来!”想到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的丈夫,心急如焚的妻子王某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位丈夫的好友、看似门路广阔的李某,竟是一场精心骗局的导演。她不仅没等来家人团聚,反而为此付出了14万元的沉重代价。
案情回顾:
从天而降的救命稻草
2025年7月,张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妻子王某对法律程序一无所知,救夫心切之下,她四处打听“门路”。此时,丈夫的朋友李某进入了她的视线。
一场致命的错觉:李某虽无固定职业,却常在社交场合吹嘘自己人脉广。在了解到王某的困境后,他敏锐地嗅到了“商机”。他主动向王某打包票,声称自己有硬关系,可以为其丈夫办理取保候审,并夸下海口:“半个月内,人一定能出来!”
一个诱人的陷阱:为了让王某深信不疑,李某运用了自己道听途说的法律术语,将自己包装成深谙法律程序的“司法黄牛”,让走投无路的王某仿佛看到了希望,在李某的催促下,王某陆续将共计14万元的“活动经费”转入其账户。
一个残酷的真相:半个月的期限到了,张某并未归来。王某反复追问,李某则以“领导出差”、“流程卡在最后一步”等借口拖延,最后直接玩起失踪。直到此时,王某才如梦初醒,选择报警。警方很快将李某抓获,而骗得的钱款,早已被他用于个人挥霍,一分不剩。
陷阱揭秘:
“司法黄牛”的常用伎俩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官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已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李某的行为是典型的“司法黄牛”式诈骗,其套路并不高明,却总能利用家属的弱点得手,主要是因为其诈骗行为往往具有以下特征:
精准利用信息差与焦虑感:犯罪嫌疑人利用普通人对司法程序的陌生以及案发后的恐慌心理,将自己打造成能打破规则、直达核心的神秘能人。
伪造专业人设:他们往往满口“行话”(如本案中的取保候审),虚构与某某领导的亲密关系,通过营造一种虚假的专业和权威,让被害人家属产生信任依赖。
承诺包办与速成:他们最常用的诱饵就是“保证成功”和“短期见效”,(如本案中虚假承诺的半个月内放人),这正好击中了家属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的软肋。
资金流向暴露真实目的:所有所谓的“活动经费”、“打点费”,最终都流入了骗子的个人账户,并被其用于还款、消费或赌博,与所谓的办事毫无关系。
检察官提示:我国的司法机关办案有着严格、透明的法律程序和监督机制。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办案机关依法审查决定,绝非任何个人可以通过私下操纵。凡是声称“有钱就能捞人”的,百分之百是骗局。
法条链接:
诈骗罪的代价
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司法解释,李某诈骗金额达14万元,已属 “数额巨大” ,面临的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这不仅意味着身陷囹圄,更将给其人生留下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

检察官小tips

三招助你识破骗局
为避免重蹈王某的覆辙,检察官特此送上三条重要提醒:
坚信“法律是正途”,拒绝“关系是门路”。家人涉案,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委托正规的执业律师。律师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提交法律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这才是维护合法权益最可靠、最有效的途径。
警惕“包办”承诺,捂紧“钱袋子”。无论对方是谁,只要提及需要不明所以的“打点费”、“活动经费”,并要求私下转账到个人账户的,都必须高度警惕,果断拒绝。司法公正,从不是用钱可以买卖的。
保存好证据,及时报警。如果不幸被骗,请务必保存好所有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武器挽回损失,严惩罪犯。
检察官最后告诫:世上没有能打通法律的“万能关系”,只有环环相扣的“诈骗陷阱”。在法治社会,请务必相信司法的公正与程序的正义,切勿让焦虑蒙蔽双眼,让“捞人”的骗局,给家庭带来二次伤害。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人物均为化名)
心急如焚的家属,信誓旦旦的能人,一场看似稳妥的幕后操作,最终却落得人财两空的结局。
“我认识一个大哥特别有能力,只要钱到位,半个月准保把你老公‘捞’出来!”想到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的丈夫,心急如焚的妻子王某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位丈夫的好友、看似门路广阔的李某,竟是一场精心骗局的导演。她不仅没等来家人团聚,反而为此付出了14万元的沉重代价。
案情回顾:
从天而降的救命稻草
2025年7月,张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妻子王某对法律程序一无所知,救夫心切之下,她四处打听“门路”。此时,丈夫的朋友李某进入了她的视线。
一场致命的错觉:李某虽无固定职业,却常在社交场合吹嘘自己人脉广。在了解到王某的困境后,他敏锐地嗅到了“商机”。他主动向王某打包票,声称自己有硬关系,可以为其丈夫办理取保候审,并夸下海口:“半个月内,人一定能出来!”
一个诱人的陷阱:为了让王某深信不疑,李某运用了自己道听途说的法律术语,将自己包装成深谙法律程序的“司法黄牛”,让走投无路的王某仿佛看到了希望,在李某的催促下,王某陆续将共计14万元的“活动经费”转入其账户。
一个残酷的真相:半个月的期限到了,张某并未归来。王某反复追问,李某则以“领导出差”、“流程卡在最后一步”等借口拖延,最后直接玩起失踪。直到此时,王某才如梦初醒,选择报警。警方很快将李某抓获,而骗得的钱款,早已被他用于个人挥霍,一分不剩。
陷阱揭秘:
“司法黄牛”的常用伎俩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官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已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李某的行为是典型的“司法黄牛”式诈骗,其套路并不高明,却总能利用家属的弱点得手,主要是因为其诈骗行为往往具有以下特征:
精准利用信息差与焦虑感:犯罪嫌疑人利用普通人对司法程序的陌生以及案发后的恐慌心理,将自己打造成能打破规则、直达核心的神秘能人。
伪造专业人设:他们往往满口“行话”(如本案中的取保候审),虚构与某某领导的亲密关系,通过营造一种虚假的专业和权威,让被害人家属产生信任依赖。
承诺包办与速成:他们最常用的诱饵就是“保证成功”和“短期见效”,(如本案中虚假承诺的半个月内放人),这正好击中了家属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的软肋。
资金流向暴露真实目的:所有所谓的“活动经费”、“打点费”,最终都流入了骗子的个人账户,并被其用于还款、消费或赌博,与所谓的办事毫无关系。
检察官提示:我国的司法机关办案有着严格、透明的法律程序和监督机制。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办案机关依法审查决定,绝非任何个人可以通过私下操纵。凡是声称“有钱就能捞人”的,百分之百是骗局。
法条链接:
诈骗罪的代价
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司法解释,李某诈骗金额达14万元,已属 “数额巨大” ,面临的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这不仅意味着身陷囹圄,更将给其人生留下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

检察官小tips

三招助你识破骗局
为避免重蹈王某的覆辙,检察官特此送上三条重要提醒:
坚信“法律是正途”,拒绝“关系是门路”。家人涉案,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委托正规的执业律师。律师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提交法律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这才是维护合法权益最可靠、最有效的途径。
警惕“包办”承诺,捂紧“钱袋子”。无论对方是谁,只要提及需要不明所以的“打点费”、“活动经费”,并要求私下转账到个人账户的,都必须高度警惕,果断拒绝。司法公正,从不是用钱可以买卖的。
保存好证据,及时报警。如果不幸被骗,请务必保存好所有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武器挽回损失,严惩罪犯。
检察官最后告诫:世上没有能打通法律的“万能关系”,只有环环相扣的“诈骗陷阱”。在法治社会,请务必相信司法的公正与程序的正义,切勿让焦虑蒙蔽双眼,让“捞人”的骗局,给家庭带来二次伤害。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