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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4-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牛汉富主持召开与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牛汉富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副书记李东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同时,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齐俊杰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宝广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同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铁明,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巡察办相关人员及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牛汉富强调,本轮巡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依法严惩犯罪、破解民生难点、维护公平正义、优化司法服务的监督,以精准有力的巡察监督推动公平公正法治锦州建设,以法治环境的大改善助力营商环境的大优化,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牛汉富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政治巡察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我们要坚持以下看上,突出“关键少数”,透过现象看本质。坚持政治性与业务性相结合、共性与个性相结合,重点围绕“四个聚焦”、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充分运用《准则》《条例》等制度武器,依规依纪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开展监督检查。本轮双巡察突出法治建设主题,聚焦检察机关,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进一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提升司法执法实效和公信力。围绕“四个聚焦”,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具体化。巡察过程中坚持以下看上,边巡边查,推动立行立改。



    县委副书记李东伟强调,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坚决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将接受巡察工作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一次接受教育、履行职责、锤炼党性的机会,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自我完善的过程,主动接受检查,按要求抓好整改,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严守纪律,全力以赴,积极配合。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主动性,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经济发展风生水起,社会大局风平浪静。要转变作风,及时整改,推动发展。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齐俊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倍加珍惜巡察监督契机。实事求是汇报情况,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强化纪律作风,全力以赴做好服务保障。坚持自我加压,坚决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要真心实意接受市委巡察监督,虚心听取巡察组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正确对待、深入研究问题,推动问题限期整改。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效转化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辽沈战役”贡献黑山力量。



    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宝广代表院党组作表态发言,表示要正确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本着对市委巡察组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见解、自觉诚恳地接受检查,确保巡察组了解本单位的真实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巡察组查找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集中整改,件件有答复;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做到认真钻研、及时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自查自纠、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地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真正把巡察组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在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2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416-2198396;专门邮政信箱:锦州市市府路68号第三巡察组,邮编121013,在检察院办公场所设置反映问题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2日17:00(撤组前2天)。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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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4-12-09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牛汉富主持召开与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牛汉富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副书记李东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同时,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齐俊杰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宝广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同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铁明,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巡察办相关人员及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牛汉富强调,本轮巡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依法严惩犯罪、破解民生难点、维护公平正义、优化司法服务的监督,以精准有力的巡察监督推动公平公正法治锦州建设,以法治环境的大改善助力营商环境的大优化,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牛汉富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政治巡察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我们要坚持以下看上,突出“关键少数”,透过现象看本质。坚持政治性与业务性相结合、共性与个性相结合,重点围绕“四个聚焦”、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充分运用《准则》《条例》等制度武器,依规依纪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开展监督检查。本轮双巡察突出法治建设主题,聚焦检察机关,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进一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提升司法执法实效和公信力。围绕“四个聚焦”,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具体化。巡察过程中坚持以下看上,边巡边查,推动立行立改。



    县委副书记李东伟强调,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坚决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将接受巡察工作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一次接受教育、履行职责、锤炼党性的机会,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自我完善的过程,主动接受检查,按要求抓好整改,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严守纪律,全力以赴,积极配合。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主动性,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经济发展风生水起,社会大局风平浪静。要转变作风,及时整改,推动发展。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齐俊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倍加珍惜巡察监督契机。实事求是汇报情况,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强化纪律作风,全力以赴做好服务保障。坚持自我加压,坚决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要真心实意接受市委巡察监督,虚心听取巡察组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正确对待、深入研究问题,推动问题限期整改。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效转化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辽沈战役”贡献黑山力量。



    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宝广代表院党组作表态发言,表示要正确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本着对市委巡察组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见解、自觉诚恳地接受检查,确保巡察组了解本单位的真实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巡察组查找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集中整改,件件有答复;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做到认真钻研、及时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自查自纠、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地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真正把巡察组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在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2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416-2198396;专门邮政信箱:锦州市市府路68号第三巡察组,邮编121013,在检察院办公场所设置反映问题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2日17:00(撤组前2天)。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